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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今后如果电话和网络等通信服务中断2小时以上,通信公司就要赔偿10倍以上。
图片来源:韩联社
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24日表示,为了确保用户及时收到损失费,将改善主要通信公司(SKT、SKB、KT、LGU+)的使用条款。目前的使用条款规定,如果连续中断3小时(1个月累计6小时)以上的服务,宽带网领域和移动电话领域将分别赔偿相应服务费用的6倍和8倍。现因条款变更,超高速网络及移动电话服务连续中断2小时以上时,如果要求赔偿损失,可以得到相应服务障碍时间费用的10倍的赔偿。
广播通信委员会解释说:“综合考虑了中断通信服务时所需的恢复时间、与《电气通信事业法》规定的整合性、国内外事例等,为了对中断通信服务给用户带来的损失进行广泛的赔偿,大幅拉高了规定赔偿金额。”另外,如果通信服务中断,即使没有用户的申请,下个月也会自动返还费用,并在条款中明示。 返还费用应根据通信服务中断天数,返还或减免月定额费用的日基准金额。
各通信公司的使用条款修改将通过科学技术信息通讯部的申报程序,改善各运营商的电算系统,并于下月中旬实施。广播通信委员会计划今年8月在通信公司网站及客服中心应用程序上新设另外的菜单,让用户轻松确认通信服务中断事故,并迅速应对。
另外,广播通信委员会还计划改善现行通知方式,即中断通信服务时,通信事业者从多种告知手段中选择一种,并修改《电气通信事业法施行令》,以确保用户损失费的实效性,持续推进制度改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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