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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一名50岁男子因报复杀害向警方报告家庭暴力的妻子,一审被判40年有期徒刑,他提出的"刑罚过重"的上诉被驳回。韩国大田高等法院刑事三部(金炳植首席法官)在12日A先生(51岁)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报复杀人等嫌疑案件的上诉审判公判中,驳回了A先生的上诉。同时,对A先生的位置追踪电子设备(电子脚镣)15年的附着命令也维持不变。
A先生去年10月4日去到妻子B(当时44岁)在韩国忠南瑞山经营的美容院,用凶器多次刺伤B女士,杀害了她。他在犯罪前一个月,因妻子B女士要求离婚,用凶器威胁她,因此受到警方调查,但B女士没有同意和解,于是他杀害了她。当时,法院已经下达了临时保护令,禁止A先生接近B女士的住所和工作地,但仍未能阻止犯罪发生。二审法院表示:"没有办法证实受害者的婚外情是否真实发生,但看到受害者在持续的家庭暴力和虐待中,为了孩子们,一直默默忍受,离婚是唯一的出路,因此要求离婚。然而,被告人并没有向孩子们道歉,反而提出妻子婚外情的主张,试图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辩护。"
本帖最后由 奋韩资讯 于 2023/9/13 11:36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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